水运工程技术标准

JTS 167-3-2009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要求,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耐久适用的目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板桩码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采用板桩结构的护岸和围堰等的设计与施工,可参照执行。板桩码头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82-1-2009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主要技术要求,达到渠化工程梯级布置和枢纽总体布置合理、船舶航行安全通畅,提高渠化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综合效益,促进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和有航运要求的水利水电枢纽总体设计,运河和湖泊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可参照执行。渠

JTS 196-5-2009 三峡船闸设施安全检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三峡船闸设施安全检测工作,明确三峡船闸设施安全检测的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提高安全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三峡船闸水工建筑物、闸阀门、启闭机、电气设施、附属设施和船闸水力特性的安全检测。三峡船闸设施安全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10-8-2008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保证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促进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水运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标准应与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九部委2007年第56号令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JTS 257-2008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技术要求,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和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等水运工程质量的检验。水运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水运工程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JTS 271-2008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水运工程计价行为,统一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水运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水运工程工程量

JTS 258-2008 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保证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满足水运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的需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水运工程测量成果的质量检验,应与《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 203-2001)配套使用。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205-1-2008 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要求,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水运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技术工作。水运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技术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JTS 165-6-2008 滚装码头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滚装码头设计的技术要求,适应滚装码头发展的需要,提高港口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滚装码头设计,兼顾滚装作业的客、货运码头设计可参照执行。滚装码头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204-2008 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爆破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技术要求,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水运工程中爆破开挖、拆除、清障,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从事爆破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爆破工程

JTS 110-4-2008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为适应港口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格式,保证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沿海和内河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对以潮汐作用为主的河口港,既有河流水文特性又受潮汐影响的河港,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可根据不同情况按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港口

JTS 110-5-2008 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为适应航道建设发展的需要,指导和规范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内河航道工程、沿海航道工程、枢纽及通航建筑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同类型的工程应结合工程特点,其内容和深度可有所取舍和侧重。重要的专项工程除应执行本

JTS 149-1-2007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标准,控制和减少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贯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的方针,执行“以新带老”的污染治理原则,必须满足国

JTS 150-2007 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统一水运工程节能设计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港口、通航建筑物和助航标志工程的节能设计,改建工程应参照执行。水运工程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65-8-2007 石油化工码头装卸工艺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石油化工码头装卸工艺设计的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环保节能、经济合理、方便使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散装液体石油化工码头的装卸船工艺设计。其他液体散装物料码头可参照执行。石油化工码头装卸工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53-3-2007 海港工程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海港工程钢结构防腐蚀设计、施工、检验和维护的技术要求,控制防腐蚀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钢桩、栈桥和浮鼓等海港工程钢结构的防腐蚀设计、施工、检验和维护。海港工程钢结构的防腐蚀设计、施工、检验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96-7-2007 长江三峡库区港口客运缆车安全设施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长江三峡库区港口客运缆车安全设施的技术要求,提高客运缆车建设水平,保证客运缆车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客运缆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长江三峡库区港口客运缆车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检验和运行管理。长江三峡库区港口客运缆车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检验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