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T 67.1-2021 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标准编号:HS/T 67.1-2021
标准名称: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英文名称:Cargo/vehicle radiographic inspection system for customs — Part1:General requirements
发布日期:2021-06-11
实施日期:2022-01-01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批准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起草人
宋京雁、赵鹏、王璞、战俭、吕晓宁、韩照志、兰世泽、刘以农、韩焱、刘圆圆、汤晓斌、李兴东、张宝华、潘琪琳、陈延斐、杨萌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的组成、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示、包装、运输和储存以及随机文件等。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γ射线或X射线能量大于500keV的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的选型、制造、检验、验收和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中子源辐射检查的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