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11.1-2022 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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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 1811.1-2022

标准名称:传媒设施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体机构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counter-terrorism of media facilities—Part 1:Media organizations

发布日期:2022-12-31

实施日期:2023-07-01

提出单位: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宣部新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起草人

肖辉、董升来、康晓天、谢东晖、韩鹏、王延辉、刘耘、刘迎、康启龙、张振国、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邓海京、崔国辉、张骁、刘鹏、刘立军、武国卫、黄菁、韩肖鹏、陈奇、杨木伟、张娜、刘春学、黄冬

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中宣部新闻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媒体机构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媒体机构的反恐怖防范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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