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051.4-2003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中的以饱和水蒸汽和热水为热源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不适用于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

DB12/T 051.5-2003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固态载体余热、液态载体余热和气态载体余热资源的回收利用。

DB12/T 051.12-2003 铜反射炉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燃油、燃煤铜反射炉。

DB12/T 051.11-2003 炼钢电弧炉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容量为大于10吨的三相炼钢电弧炉。

DB12/T 051.2-2003 电站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出力为14t/h及以上、蒸汽出口压力大于2.45MPa,或出口蒸汽温度超过400℃的蒸汽锅炉。其它参数的发电用锅炉的经济性能监测可参照本标准进行。

DB12/T 051.3-2003 电站汽轮机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的凝汽式汽轮机、背压式汽轮机、抽汽式汽轮机及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工业汽轮机的节能监测亦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DB12/T 051.6-2003 高炉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炼铁高炉冶炼炼钢生铁和铸造生铁时的节能监测,对于冶炼锰铁和其它产品的高炉,其监测考核指标仅作为参考。

DB12/T 051.10-2003 转炉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于15吨的氧气顶吹转炉。

DB12/T 051.1-2003 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

DB12/T 051.8-2003 烧结机节能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带式铁矿烧结机,其它矿产品的带式烧结机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烧结盘、烧结锅和土法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