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565-2023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古树名木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保护复壮原则、健康诊断、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复壮和、巡查与档案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工作。

DB33/T 833-2022 浙江农业之最纪录认定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农业之最纪录的申报、认定、发布、纪录刷新和标志使用与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业(农、林、牧、渔)产量、农产品品质、新奇特农产品和农事活动技能等浙江农业之最纪录的认定和刷新。

DB3303/T 064-2023 办公用房 使用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使用要求、管理要求和信息化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其他类别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DB33/T 892-202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和确定修复目标。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健康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值的确定。本标准不适用...

DB3303/T 060-2023 政务云资源使用效率评价及调整规则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云资源使用效率评价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评价指标采集、评价指标分值设计、评价等级划分、使用调整规则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温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政务云资源使用效率、使用...

DB33/ 2563-2022 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化学纤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化学纤维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

DB33/T 2559-2022 竹席类产品着色技术规程

本标准确立了竹席类产品着色流程,规定了单元预处理、着色工艺、废水处理步骤的操作指示,描述了追溯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竹枕席、竹坐垫、竹地毯等竹丝席类产品的着色。装饰类竹丝编织产品的着色可参照此规程。

DB3303/T 065-2023 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及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的评价。

DB33/T 394-2022 木质地板安装验收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木质地板安装验收规范的通用要求、安装程序、竣工验收规范、木质地板的保修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商品名:强化木地板)、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地采...

DB33/T 2567-2023 道路突发事故液态污染物应急收集系统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突发事故液态污染物应急收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规划与选址、建设要求、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本标准适用于陆域道路涉环境敏感区,以及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需建设应...

DB33/T 371-2022 板栗栽培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板栗生产的种苗繁育、建园、定植、林地管理、树体管理、病虫害防治、栗实采收等技术。本标准适用于板栗优质丰产栽培。

DB33/T 2561-2022 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服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的基本原则、服务基础、服务要求、司法确认、支持诉讼、服务机制、服务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服务的开展。

DB3303/T 058-2023 商务楼宇运营服务评价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商务楼宇运营服务的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流程和评价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商务楼宇运营服务的评价。

DB33/T 2554-2022 “GM2D”进口商品数据元

本标准规定了“GM2D”进口商品的数据元表示、数据元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GM2D”进口商品信息的采集、交换与共享。

DB33/T 2566-2023 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也适用于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

DB33/T 2555-2022 茶叶位置编码与标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GS1系统的茶叶位置码的基本原则、编码、标识、应用与维护。本标准适用于茶叶种植、加工、仓储等环节的应用,位置信息及相关扩展信息的编码、自动识别以及数据采集与共享等。

DB3303/T 061-2023 数字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项目分类及指标体系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说明和评分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温州市域内应用的数字化项目。

DB33/T 2562-2022 社会矛盾纠纷警调衔接服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矛盾纠纷警调衔接服务的基本要求、预防、接报案、受理、调解、归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社会矛盾纠纷警调衔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