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

为加强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协会标准化工作,根据《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浙江省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三五”规划》、《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T/ZS 0125-2020 园林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园林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规定、安全管理、土方工程、建筑及小品工程、铺装工程、植物种植工程、管线及安装工程、工程养护和文明施工等...

T/ZS 0122-2020 农村饮用水一体化陶瓷膜净水设备应用技术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饮用水一体化陶瓷膜净水设备(以下简称陶瓷膜设备)应用的基本要求、设计、安装与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选择陶瓷...

T/ZS 0227-2021 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技术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住宅建筑生活供水泵房的泵房设置、增压设备、供电、消毒、智能与安防、减震降噪、...

T/ZS 0115-2020 拆后地块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拆后地块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三员管理、三地管理、三色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和资料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拆后地块的管理。

T/ZS 0114-2020 安置房小区三方协同治理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杭州市安置房小区三方协同治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治理范围、治理方式、治理内容和信息化管理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杭州市安置房小区的三方协同治理。

T/ZS 0116-2020 工程建设工法编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建设工法编制的管理、选题、内容、格式和其他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制。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制,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

T/ZS 0109-2020 历史建筑测绘质量成果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历史建筑测绘成果的基本要求、测绘报告、测绘照片、测绘图纸、成果资料整理等基本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历史建筑测绘成果质量的管理。

T/ZS 0108-2020 历史建筑档案建设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杭州市域范围内已公布的历史建筑档案建设的基本要求、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电子化、保管与维护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杭州市域范围内已公布...

T/ZS 0113-2020 屋顶绿化技术规程

为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推进城市绿化多样化发展,促进屋顶绿化工程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绿化设计、...

T/ZS 0112-2020 重大突发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组织保障、生产区管理、办公区管理、生活区管理、隔离区管理、个人防护管理、生产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置。本标准...

T/ZS 0111-2020 突发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城市公交汽电车运行管理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城市公交汽电车的组织保障、人员防控、公共汽电车、公共交通场所、线路运营和应急防控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

T/ZS 0094-2019 网格事件上报标准

本规范规定了网格事件上报的术语和定义、事件分类、上报内容及上报流程。本规范适用于网格事件上报工作的管理活动。

T/ZS 0106-2019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职责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人民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职责、人员职责以及工作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人民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T/ZS 0093-2019 社会治理网格划分管理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网格划分的划分要求、划分方法和组织架构等。本规范适用于网格化管理的网格划分工作。

T/ZS 0102-2019 网格管理综合指挥室研判预警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网格管理综合指挥室的研判预警内容与制度建设。本标准适用于网格管理综合指挥室研判预警的管理。

T/ZS 0101-2019 网格管理综合指挥室事件处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网格管理综合指挥室事件处理的事件来源、事件受理、事件分流、事件办理、办理时限、办理反馈和紧急事件处理的工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网格管理...

T/ZS 0090-2019 网格员服务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网格长、网格员的服务标准,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对象、工作原则。本标准适用于网格工作人员服务管理。

T/ZS 0105-2019 矛盾纠纷调解卷宗文书填写标准

本规范规定了矛盾纠纷调解卷宗文书填写的术语和填写规定。本规范适用于矛盾纠纷调解卷宗文书的填写。

T/ZS 0087-2019 和谐社区建设规范第3部分:设施设备

本规范规定了和谐社区设备设施的总体要求、设施设备和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和谐社区的建设。

T/ZS 0079-2019 居民自治事件处理规范

本守则规定了居民自治内容,包括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社会治安以及民俗婚育。本守则适用于社区的居民自治事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