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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6625.4-2021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
标准编号:GB/T 36625.4-2021
标准名称: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
英文名称:Smart city—Data fusion—Part 4: Opening and sharing requirements
发布日期:2021-04-30
实施日期:2021-11-01
归口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人
贾雪琴、臧磊、王琦、胡媛、封顺天、毛峻岭、蒲菊华、崔昊、张博钧、李赟、袁媛、秦永辉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智慧神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GB/T 36625的本部分规定了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基本模式、业务需求、特征和技术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规范智慧城市数据融合过程中相关数据的开放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