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5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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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4706.52-2008

标准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cooking ranges, ovens, hobs and hob elements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10-04-01

归口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行单位:

主管部门:

起草人

刘旭、李继萍、周红卫

起草单位

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等、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不作家庭使用的商用电炉灶、烤箱、灶、灶单元及类似器具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性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注101:这类器具用于例如餐馆、食品店、医院和诸如面包房、肉食店之类的商业企业。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处理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注102:以下情况应予注意:

——对于打算专供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还应考虑国家卫生、劳动保护、供水和其他类似权力机构所规定的附加要求。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供经常出现特殊状态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空气(粉尘、蒸气或可燃气)等场所使用的器具;

——供大量生产食品用连续作业的器具;

——蒸汽炊具、强制和蒸汽对流烤炉(GB 4706.34);

——食品保温柜(GB 4706.51);

——微波炉(GB 47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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