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32151.7-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 GB/T 32151.5-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 GB/T 32151.6-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 GB/T 32151.9-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 GB/T 32151.8-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 GB/T 32151.3-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 GB/T 32151.2-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部分:电网企业
- GB/T 32151.10-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 GB/T 32151.4-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GB/T 32151.1-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发电企业
标准编号:GB/T 32151.1-2015
标准名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发电企业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1: Power generation enterprise
发布日期:2015-11-19
实施日期:2016-06-01
归口单位: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人
孙亮、唐人虎、李鹏、陈亮、郭慧婷、潘荔、邢德山、韩曙东、薛建明、许月阳、林翎、唐进、鲍威、陈健华、石丽娜、马万军、裴杰、张兴延、王宏亮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投(北京)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GB/T32151的本部分规定了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以电力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本部分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果发电企业除电力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