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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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8487.1-2015

标准名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英文名称: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发布日期:2015-12-28

实施日期:2016-01-01

归口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执行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人

苏胜新、刘永东、周荣、史双龙、孟祥峰、王洪军、邓晓光、徐枭、吕国伟、李新强、严辉、刘畅、孙鼎浩、倪峰、董新生、李志刚、王治成、吾喻明、邵浙海、朱道平、张雪焱、李彩生

起草单位

国家电网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

标准范围

GB/T 1848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分类、通用要求、通信、电击防护、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之间的连接、车辆接口和供电接口的特殊要求、供电设备结构要求、性能要求、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急停、使用条件、维修和标识及说明。 本部分适用于为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充电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包括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充电用连接装置等,其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本部分也适用于从现场储能系统(如缓冲蓄电池组等)获得能量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在如下特殊条件下,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应增加附加功能: a)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位于危险区,该区域存在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燃料或其他可燃或爆炸性物质 b)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设计安装于海拔2000m以上。 本部分不适用于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维护相关的安全要求,不适用于 IS0 17409规定的车载 充电设备,也不适用于无轨电车、铁路车辆、工业车辆和主要用于非道路车辆的供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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