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060.16-2017 声系统设备 第16部分:通过语音传输指数客观评价言语可懂度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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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2060.16-2017

标准名称:声系统设备 第16部分:通过语音传输指数客观评价言语可懂度

英文名称:Sound system equipment—Part 16: Objective rating of speech intelligibility by speech transmission index

发布日期:2017-11-01

实施日期:2018-05-01

归口单位: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

起草人

祝培生、莫方朔、韩捷、李晓东、吴玺宏、彭健新、王季卿、翁泰来、杨军、吕亚东、康健

起草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

标准范围

GB/T12060的本部分规定了与可懂度相关的语音传输品质的客观评价方法,包括测量技术和预测技术。

本部分给出了3种方法,这些方法密切相关,它们是STI、STIPA和STITEL。前两种方法主要用来评价有或没有声频系统条件下的语音传输品质,STITEL的适用条件则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注:以上方法都不适于N最和评估言语私密和语音掩蔽系统.因为STI方法没有进行言语私密应用条件下的验证。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广播系统和扩声系统、语音报警系统和紧急通知系统、通信电路(系统)、自然声或使用扩声系统的房间和厅堂、直接的言语交流以及听力辅助系统的语音传输指数测量及预测。

本部分没有提供用于传输通路鉴定的STI评价标准(例如对于语音报警系统来说,STI达到何值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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