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 944-2018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 HJ 949-2018 民用建筑环境空气颗粒物 (PM 2.5 )渗透系数调查技术规范
- HJ 950-2018 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951-2018 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952-2018 土壤和沉积物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955-2018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 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 HJ 956-2018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HJ 957-2018 水质 钴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 958-2018 水质 钴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HJ 959-2018 水质 四乙基铅的测定 顶空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42-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标准编号:HJ 942-2018
标准名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发布日期:2018-02-08
实施日期:2018-02-08
归口单位: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起草人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标准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环保部门审核确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参见附录A。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行业技术规范)的,执行行业技术规范;无行业技术规范的,执行本标准;行业涉及通用工序的,执行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行业或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编制可参考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