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438-2016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电力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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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438-2016

标准名称: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发布日期:2016-08-16

实施日期:2016-12-01

归口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起草人

起草单位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金属监督的部件范围,检验监督的项目、内容及相应的判据。燃机电厂的余热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金属部件的检验监督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金属部件的监督:

a)工作温度高于等于400℃的高a承压部件(含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再热器管、集箱和三通),以及与管道、集箱相联的小管。

b)工作温度高于等于400℃的导汽管、联络管。

c)工作压力高于等于3.8MPa的锅筒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和压力容器。

d)工作压力高于等于5.9MPa的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含水冷壁管、省煤器管、集箱、减温水管道、疏水管道和主给水管道)。

e)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

f)工作温度高于等于400℃的螺栓。

g)工作RIM,度高于等于400℃的汽缸、汽室、主汽门、调节汽门、喷嘴、隔板、隔板套和阀壳。

h)300MW及以上机组带纵t4缝的低温再热a汽管道。

i)锅炉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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