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21-2013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标准

水利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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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621-2013

标准名称: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标准

发布日期:2013-05-29

实施日期:2013-11-29

归口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批准发布部门:水利部

起草人

张国栋、王士军 等

起草单位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条件。本标准适用于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其他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仪器报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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