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1.13-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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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H/T 3011.13-2006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起草人

闵运文、徐超群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标准范围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红色警告标记使用的基本规则。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维修过程中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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