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A/T 4-1992
标准名称:缩微摄影技术 在16mm卷片上拍摄档案的规定
发布日期:1992-07-20
实施日期:1992-10-20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
本标准规定了在16mm卷式缩微胶片上按全宗系统拍摄档案的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拍摄A3或A3以下幅面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