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683-1992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

核工业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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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EJ/T 683-1992

标准名称: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1992-07-24

实施日期:1992-12-01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起草人

起草单位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控制原则和要求,以及废物管理设施设计、运行和退役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铀,钍矿冶设施运行和退役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对于在役铀,钍矿冶设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和非铀,钍采冶作业产生的、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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