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1090-1998 铀矿冶设施运行所造成的气态(载)放射性与有毒性源项的确定

核工业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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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EJ/T 1090-1998

标准名称:铀矿冶设施运行所造成的气态(载)放射性与有毒性源项的确定

发布日期:1998-10-13

实施日期:1999-01-01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起草人

起草单位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开采、加工及其设施退役等过程中所形成的气态(载)源项的计算方法,所考虑的放射性核素仅限于天然铀系中的放射性核素。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选冶厂的气态(载)源项的计算。也适用于其他矿山、选冶厂相应源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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