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H/T 2001-1996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
- MH/T 0020-2000 民用航空器材管理术语
- MH 3145.71-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1部分:维修机库
- MH 3145.72-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2部分:喷漆机库
- MH 3145.73-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3部分:发动机车间
- MH 3145.74-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4部分:机械附件车间
- MH 3145.75-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5部分:电子附件车间
- MH 3145.76-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6部分:电器附件车间
- MH 3145.77-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7部分:电瓶充电车间
- MH 3145.78-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8部分:高压气瓶车间
MH/T 6019-1999 飞机地面电源机组
标准编号:MH/T 6019-1999
标准名称:飞机地面电源机组
发布日期:1999-11-23
实施日期:2000-03-01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起草人
起草单位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由内燃机驱动发电机、向飞机供给检查和启动电能的交流400H z,1 15/200V (三相)、115 V (单相)和直流28.5 V地面电源机组,包括固定式、汽车式和挂车式电源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