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WS/T 87-1996
标准名称:人群总摄氟量卫生标准
发布日期:1997-01-11
实施日期:1997-09-01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卫生部
本标准规定了8~15周岁和15周岁以上人群的总摄氟量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高氟地区上述健康人群的各种途径摄氟总量的监督监测,以及地方性氟中毒防治的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