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EJ/T 761-1993
标准名称:核电厂地震仪表准则
发布日期:1993-04-14
实施日期:1993-10-01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地震仪系统的最低要求。地震仪表应能检测地面运动和具有代表性的抗震I类构筑物、设备及管道的响应运动。 本标准适用于轻水堆核电厂用于监测的地震仪表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动触发停闭核电厂和开发研究用的地震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