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695-2009 车用柴油(仅用于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用柴油)

广东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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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 695-2009

标准名称:车用柴油(仅用于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用柴油)

发布日期:2009-11-04

实施日期:2010-06-01

起草人

汤大钢、丁焰、李爽、王燕军、尹航、陈大为、王若素、徐宇波、张永波、刘红卫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柴油(粤Ⅳ)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包装、标志、贮运。 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适用于柴油发动机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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