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2/T 3761.34-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4部分:发热门诊
- DB32/T 3761.35-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5部分:医院手术室
- DB32/T 3761.36-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6部分:重症监护室
- DB32/T 3761.37-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7部分:血液净化中心
- DB32/T 3761.38-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8部分:消化内镜中心
- DB32/T 3761.39-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9部分:超声医学工作场所
- DB32/T 3761.40-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0部分:新冠医疗废物管理
- DB32/T 3761.41-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1部分:预防接种单位
- DB32/T 3761.42-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2部分:运输机场
- DB32/T 3761.43-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3部分:客运航班
DB32/T 3761.33-202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3部分:港口口岸
标准编号:DB32/T 3761.33-2021
标准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3部分:港口口岸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VID-20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33:Port
发布日期:2021-12-09
实施日期:2022-01-09
起草人
朱宝立、沈欢喜、曹忠、宋仙平、刘洋、张锋、韩磊
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港口口岸的总体要求、信息报告、防控程序、作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应急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船舶引航、靠离泊和装卸等作业过程的疫情防控,以及船员、引航员、码头装卸人员和其他登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防护。其他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