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821-2009 消防水鹤
标准编号:GA 821-2009
标准名称:消防水鹤
英文名称:Water crane of fire
发布日期:2009-02-27
实施日期:2009-06-01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
归口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起草人
赵永顺、孙甲斌、陈星、王舒艳、罗宗军、高云升、宋扬、司俊奎
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哈尔滨市异型管件厂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水鹤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规格、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的编写要求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水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