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PX 2-2021 瓶装液化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

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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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GZPX 2-2021

标准名称:瓶装液化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

英文名称:Electric tricycle for terminal distribution of bottled liquefied gas

发布日期:2021-01-18

实施日期:2021-01-28

团体名称:广州市瓶装液化气行业协会

起草人

黄铮、张杰、张颖、杨晓峰、李延红、徐业清、黄颖娴、梁锡亮、谢醒夫、雍飞雄、周永生、朱凯。

起草单位

广州番南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广州市瓶装液化气行业协会、广州市智能安全培训有限公司、广州市喜燃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市新凯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良田液化石油气站、广州广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湾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戎兴燃气有限公司 、广东未来信息有限公司 、增城市民安煤气有限公司、增城市石油气公司 、广州市白云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基液化气有限公司、广东韶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市嘉和兴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许标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新燃气有限公司、广东港建液化气有限公司、广州安燃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达燃气有限公司、广州中鑫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市雅乐液化气有限公司、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标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龙湖燃气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瓶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瓶装燃气经营单位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使用的电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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