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45-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聚氯乙烯工业
标准编号:HJ 1245-2022
标准名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聚氯乙烯工业
英文名称: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Polyvinyl chloride industry
发布日期:2022-04-27
实施日期:2022-07-01
提出单位:生态环境部
归口单位: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起草人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中,无机化学生产装置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1138 执行,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