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2/T 4315-2022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绩效评价规范
- DB32/T 4303-202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
- DB32/T 3761.54-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54部分:公安监管场所
- DB32/T 3761.65-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5部分: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
- DB32/T 3761.57-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57部分:入境邮件快件
- DB32/T 4317-2022 高速公路建设、营运、养护档案综合管理规范
- DB32/T 4318.1-2022 电子政务外网 安全大数据和运维保障平台接入规范 第1部分:安全大数据平台
- DB32/T 4313-2022 滨海盐碱地生态化整治技术规程
- DB32/T 3761.64-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4部分:协查信息跨地区流转
- DB32/T 4319-2022 中药药渣处理规程
DB32/T 3761.58-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58部分:防控区域划分
标准编号:DB32/T 3761.58-2022
标准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58部分:防控区域划分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58:Division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rea
发布日期:2022-07-19
实施日期:2022-08-19
起草人
杨海兵、刘芳、唐雪明、钱国华、周正元、周志军、归国平、詹斌秉、朱昆鹏、傅卓华、陈立凌、梁晓军、刘洋、许哲、王波、高函昌、邓红平、孙国庆、王茜、庞媛媛、张媛媛、杭慧、宋彬、胡佳、王建书、刘强、张钧、查日胜
起草单位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吴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防控区域划分的责任主任、划分原则、划分依据、分级分类和解除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区(行政村)、工作地和学校等防控区域内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合理划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