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CEF 038-2022 工业园区碳中和评价方法
- T/ACEF 037-2022 工业园区碳中和设计指南
- T/ACEF 029-2022 垃圾焚烧电厂烟气高分子脱硝工艺系统技术规范
- T/ACEF 031-2022 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导则
- T/ACEF 030-2022 城镇排水系统 厂、站、网一体化 运行监测与智能化管理技术规程
- T/ACEF 034-2022 城镇供水管网数字化技术指南
- T/ACEF 033-2022 涉新冠疫情中小规模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指南
- T/ACEF 032-2022 区域尺度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协同管控指南
- T/ACEF 027-2021 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
- T/ACEF 026-2021 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规范运行评价
T/ACEF 035-2022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
标准编号:T/ACEF 035-2022
标准名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
英文名称:Guideline f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abatement effect in industrial enterprise
发布日期:2022-08-05
实施日期:2022-08-05
团体名称:中华环保联合会
起草人
张新民、王迪、赵文娟、邵霞、钟玲、许夏、张钢锋、席劲瑛、王亘、张玮琦、范西彩、卜梦雅、冯晶、杜雅兰、吴克食、张丽娜、张炳权、刘海、纪甜甜、齐一谨、王琪、李旭、陈卫华、郭中卫、肖治浪、沈志成、梁文俊、成卓韦、於建明、赵晴、吴琼、曹余庆、张长松、莫晓洁、马占魁、吴子豹、朱双成、董仕宏、何文、张艳芳、王栋、李南娜、蔡晓红、王月昶、龚卫虎、王健、韩万辉、郝玉东、韩世雄、李伟欣、陈鹏、焦正、颜炳君、李相贤、王欣、郭斌、张志国、荀本舟、于斌、冯春雷、王涛、王翼鹏、何爱民、阎瑾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江苏航天惠利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国环汇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茂盛环境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南通斐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绿之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恒联海航(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艾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西子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学有机复合污染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河北科技大学、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梅思泰克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盈和环境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评价的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回收(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销毁(催化燃烧、热力燃烧、生物降解、等离子体破坏、光催化氧化等)及其组合技术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业企业末端治理效果评价,其他类似技术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的自我评价、也可用于第二方或第三方的评价,同时也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