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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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Z 2.2-2007

标准名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英文名称: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 2:Physical agents

发布日期:2007-04-12

实施日期:2007-11-01

起草人

王生、梁友信、杨磊、吴维皑、李涛、张敏、何丽华、徐佰洪、舒国华、张绍栋、杜燮祎

起草单位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营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奎思特技术公司

标准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存在或产生物理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物理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非职业性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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