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Z/T 300.4-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部分:铍及其化合物
- GBZ/T 300.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部分:钡及其化合物
- GBZ/T 300.3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金属及其化合物
- GBZ/T 300.3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2部分:锆及其化合物
- GBZ/T 300.3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1部分:锌及其化合物
- GBZ/T 300.3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0部分:钇及其化合物
- GBZ/T 300.29-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9部分:钒及其化合物
- GBZ/T 300.2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8部分:钨及其化合物
- GBZ/T 300.2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7部分:二月桂酸二丁基锡、三甲基氯化锡和三乙基氯化锡
- GBZ/T 300.26-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6部分:锡及其无机化合物
GBZ/T 300.15-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部分:铅及其化合物
标准编号:GBZ/T 300.15-2017
标准名称: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5部分:铅及其化合物
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15: Lead and its compounds
发布日期:2017-11-09
实施日期:2018-05-01
起草人
陈绯、裴镅、徐方礼、贺宝芝、刘钢柱
起草单位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标准范围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溶剂洗脱-双硫腙分光光度法,四乙基铅的溶剂解吸-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包括铅尘、铅烟和四乙基铅等)浓度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