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88-19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建筑行业工程建设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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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 88-1992

标准名称: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1993-01-12

实施日期:1993-08-01

起草人

刘嘉福、齐淑美、陈东明、夏及人、张德松

起草单位

天津市建筑工程局、天津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天津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天津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标准范围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高、低架物料提升机。

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高度31~150m为高架。

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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