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GJ 124-1999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JGJ 60-1999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JGJ/T 121-1999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 JGJ 38-19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JGJ 122-19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JGJ 6-1999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 JGJ 59-1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附条文说明)
- JGJ 120-19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 JGJ 118-1998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JGJ/T 111-1998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125-19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标准编号:JGJ 125-1999
标准名称: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Standard of Dangerous Building Appraisal
发布日期:1999-11-24
实施日期:2000-03-01
起草人
陈慧芳、戚正廷、顾方兆、赵为民、斯子芳、周云、张能杰
起草单位
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标准范围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