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255-2012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建筑行业工程建设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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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 255-2012

标准名称: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kylight and metal roof

发布日期:2012-04-05

实施日期:2012-10-01

起草人

姜仁、蒋旭二、赵西安、黄小坤、胡忠明、杜继予、王德勤、黄庆文、魏东海、徐国军、王洪涛、刘忠伟、田延中、厉敏、鲁冬瑞、韩志勇、邱铭、闭思廉、徐其功、王有治、胡全成、张德恒、张晓彬、付军勇、王春、孙悦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都硅宝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铝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亚泽金属屋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珀丽优板材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中邦韦伯(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龙升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德宏幕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新方建筑科技研究中心、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兴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廊坊新奥光伏集成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民用建筑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材料选用、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以及维修保养,适用于非抗震设计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度的采光顶工程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的金属屋面工程。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具有规定的工作性能。抗震设计的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应能正常使用;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应仍可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支承构件等不得脱落。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和施工应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结构构件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并符合防火、防腐蚀要求。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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