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S 133-2013 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附条文说明)
- JTS/T 105-4-2013 绿色港口评价等级标准(附条文说明)
- JTS 110-11-2013 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附条文说明)
- JTS 110-6-2013 水运支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 JTS 110-10-2012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附条文说明)
- JTS/T 170-2-2012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附条文说明)
- JTS/T 170-3-2012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附条文说明)
- JTS 181-5-2012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JTS 195-3-2012 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工程设计总体技术要求(附条文说明)
- JTS 131-2012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附条文说明)
JTS 110-7-2013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标准编号:JTS 110-7-2013
标准名称: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The Stipulation for the Preparation of Detail Design Documents of Port and Waterway Engineering
发布日期:2013-08-01
实施日期:2014-01-01
起草人
罗刚、吴文凤、丁峰、王芳萍、王敏芳、尹彦忠、刘欣、刘进生、刘洪波、李国毅、吴礼国、陆宏健、陈重、陈晚华、武守元、赵晓岚、袁长澄、黄旦初、曹树涛、路小璐、蔡波、蔡大富、谭先泽
起草单位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标准范围
为适应水运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格式,保证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沿海和内河新建、扩建和改建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的编制。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的编制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编制时,应明确总体设计单位,并负责统一设计原则、协调设计接口。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