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冀) 187-2021 环境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检定规程

河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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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JG(冀) 187-2021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检定规程

英文名称:Verification Regulation for Ambient Air Semi-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Samplers

发布日期:2021-02-04

实施日期:2021-05-01

归口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方静(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秦长霄(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郝勇敢(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杨英昆(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郭亮(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朱高英(青岛恒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青岛恒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采样器主要适用于采集环境空气中以气态、气溶胶状态或者以两种形式同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在环境中浓度很低、需要大体积浓缩的半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如: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二噁英等半挥发性有机物样品。根据采样流量不同,可以分为中流量采样器、大流量采样器和超大流量采样器,其工作点流量分别为100 L/min、225 L/min和800 L/min。

其工作原理是,用采样泵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依次通过滤膜和吸附材料(吸附剂或吸收液)后,有机物被捕集在滤膜和吸附材料中,达到定量收集的目的。对于部分沸点较高的主要以颗粒物状态存在的SVOCs,可以只使用滤膜进行采样。采样器主要采样头、滤料采样夹、抽气动力装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以及时间控制器等部分组成。

本规程适用于采样流量在 60 L/min~1000 L/min 范围内的环境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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