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浙) 137-2017 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
标准编号:JJG(浙) 137-2017
标准名称: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
英文名称: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utomated Monitoring Instrument for Fine Particulate matters(PM2.5)
发布日期:2017-06-30
实施日期:2017-07-15
归口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陈哲敏(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林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陈宁(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国水(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潘孙强(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黄伟(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孙鸿良(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起草单位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PM2.5自动监测仪(以下简称仪器)是指采用微量振荡天平法或β射线法自动测量PM2.5质量浓度的仪器。其工作原理为仪器以恒定流量抽取环境空气样品,样品采集系统将颗粒物进行切割分离并输送到测量系统,样品测量系统对PM2.5颗粒物样品进行测量,并进行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最后由显示系统输出测量结果。
本规程适用于基于微量振荡天平法或β 射线法,测量范围为(0~1000)μg/m³且标称采样流量为 16.67L/min 的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