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4403/T 498.1-2024 应急管理灾害防治数据规范 第1部分:信息资源目录
- DB4419/T 19-2024 地理标志产品 东莞腊肠
- DB4401/T 282-2024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技术规范
- DB4420/T 57-2024 政务综合服务能力评价规范
- DB4401/T 280-2024 消费维权服务机构管理规范
- DB4401/T 286-202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
- DB44/T 2558-2024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技术规范
- DB44/T 2556-2024 燃煤电厂膜法碳捕集运行技术规范
- DB44/T 2550-2024 实验Beagle犬保种与繁育技术规范
- DB44/T 2549-2024 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规范
DB4407/T 113-2024 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规范
标准编号:DB4407/T 113-2024
标准名称: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规范
英文名称:Evaluation norm of administrative normative documents
发布日期:2024-10-28
实施日期:2024-10-28
提出单位:江门市司法局
归口单位:江门市司法局
批准发布部门: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温萍、苏婧文、区惠莹、谭伟健、韦涵静、张沛贤
起草单位
江门市司法局、广东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估主体、评估条件、评估方式、评估标准、评估流程、评估后处理和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