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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420.3-2025 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通用规范 第3部分:数字卷宗
标准编号:DB33/T 1420.3-2025
标准名称: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通用规范 第3部分:数字卷宗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cross-departmental case-handling platform based on big data—Part 3:Digital archive
发布日期:2025-02-19
实施日期:2025-03-21
提出单位: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归口单位: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周川玲、周泰石、陈模科、姜政、陈伊文、潘牧夫、杜科、佘昱、徐航、缪建新、季志强、郑文辉、吴敬伟、蒋华锋、丁周卿、孙雅和、吕晓思、郑玲、徐如珍
起草单位
浙江省政法信息管理中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监狱管理局、中共金华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义乌市委政法委员会、义乌市人民法院、义乌市公安局、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标准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跨部门大数据办案中数字卷宗的基本原则、制作主体、软硬件要求、制作要求、质量检测、使用、移送签收和归档等。
本部分适用于跨部门大数据办案中的刑事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案件数字卷宗业务,民事案件等数字卷宗业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