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技术标准

JTS/T 119-2018 远海区域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为合理确定远海区域水运工程造价,规范远海区域水运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及管理行为,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远海区域岛礁新建、扩建、改建的水运建设工程。

JTS/T 292-1-2018 远海区域水工建筑工程定额(附条文说明)

本定额根据远海区域水运工程实际的施工条件和施工工艺,经研究分析制定而成,使用时应根据施工条件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用。本定额按8小时工作制制定。定额中已包括一般的场内转移,正常工序搭接,自然因素影响,配合质量检查以及其他必要的施工消耗时间。由于远海区域水运工程的工程条件复杂,工程结构多样,施工工艺

JTS/T 292-2-2018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附条文说明)

本定额是(远海区域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的配套定额,是编制远海区域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可作为其他阶段计算施工船舶及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本定额以施工单位自有船舶机威为对象制定。其他权属或管理方式的船机镀(台)班费用可参照执行。本定额每镀(台)班均按8小时工作制制定,定

JTS/T 292-3-2018 远海区域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附条文说明)

本定额系根据近年来远海区域水运工程中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编制而成,限于远海区域水运工程定额制修订过程中选型工程资料的局限性,本定额纳人的项目为参考性定额,使用时应根据定额的特定条件及工程(工作)内容参考使用。本定额的工程内容和消耗数量,除注明者外,均指在工程现场范围内发生,并按正常

JTS 180-3-2018 海轮航道通航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我国通航海轮航道相关工程的技术要求,保障海轮通航安全,发挥海运优势,适应我国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海轮通航航道、港口、船闸、挡潮闸等的规划、设计,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通航海轮航道的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应按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进行设计。通航海轮航道及有关工程

JTS 109-2018 水运工程岩土勘察报告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水运工程岩土勘察报告编制工作,提高报告编制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水运工程各勘察阶段岩土勘察报告的编制。岩土勘察报告应资料完整、数据真实、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岩土勘察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252-1-2018 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落实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中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满足环境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需要,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水运工程施工活动对环境影响的监理。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49-2018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统一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要求,防治环境污染,减缓生态影响,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港口、航道、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和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水运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应遵循生态安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原则,制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

JTS 265-4-2017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加强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基建性和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考核。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68-2017 港口道路与堆场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适应港口建设发展需要,满足港口道路与堆场使用要求,统一港口道路与堆场设计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港口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与堆场设计。港口道路与堆场设计应根据港口类别、使用要求、荷载情况、地基条件、材料供应、施工能力、养护条件和自然条件等,并结合实践经验,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港口道路与

JTS 147-2017 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地基设计的要求,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耐久适用等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水运工程地基设计。地基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近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设计方案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建筑物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和施工条件等确定。水运工程地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

JTS 237-2017 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技术要求,做到数据准确、评价正确、安全适用、技术先进,适应水运工程建设需要,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水运工程地基基础的试验和检测。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69-2017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码头附属设施设计与安装的技术要求,提高码头附属设施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和经济合理性,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码头前方作业地带附属设施的设计与安装;不适用于游艇码头附属设施的设计与安装。码头附属设施的设计与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18-2017 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计价办法(附条文说明)

为合理确定公益性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造价,规范造价文件的编制及工程计定价,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沿海海域内政府投资的公益性沉船清除打捞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不适用于商业沉船打捞。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项目估算及概算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和预留费用,费用计算应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配套定额包括《海

JTS 291-1-2017 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定额(附条文说明)

本定额根据海上沉船清楚打捞工程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选型,经研究分析制定而成,应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的工程方案合理使用。本定额按8小时工作制制定。定额中包括一般的施工现场场内转移、正常工序搭接,自然因素影响,配合质量检查以及其他必要的施工消耗时间。除另有规定外,使用时一般不应调整。本

JTS 291-2-2017 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附条文说明)

本定额应与《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计价办法》(JTS 118-2017)、《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定额》(JTS 291-1-2017)配套使用,包括打捞施工船舶和打捞施工机减,是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本定额按船舶机械为施工单位资产并由本单位负责管理的方式考虑。本定额每艘(台)班均

JTS 265-3-2017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整治建筑物质量检验专项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整治建筑物质量检验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整治建筑物的质量检验。本标准应与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配套使用。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

JTS 196-12-2017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和指导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统一技术要求,提高港口与船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平,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码头工程的油气回收设施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应遵循技术安全可靠、环境效益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并应符合码头正常安全作业和大气环境保护

JTS/T 196-13-2017 港口码头能效管理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港口码头能效管理,统一技术要求,提高港口码头能效水平,促进港口码头节能减排与绿色发展,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集装箱码头和煤炭、矿石干散货码头生产能效管理。港口码头能效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206-2017 水运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地基基础施工技术要求,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等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水运工程地基处理与基础施工。水运工程地基基础施工应遵循因地制宜、就近取材、安全环保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水运工程地基基础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