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326-2022 尿中二氯甲烷测定标准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尿中二氯甲烷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二氯甲烷人员尿中二氯甲烷浓度的测定。

GBZ/T 325-2022 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疑似职业病的界定原则、界定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的界定。

GBZ 68-202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及含苯有机溶剂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GBZ 4-2022 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二硫化碳所致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GBZ 98-2020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职业健康监护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

GBZ 121-2020 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治疗的放射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医用电子加速器、钴-60治疗机、中子放射源及γ放射源后装治疗机、X射线及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术中放射治疗的移动式电子加速器、医用X射线治疗机、低能X射线放射治疗设备和质子重离子加速器等设备开展放射治疗的防护要求。本标准

GBZ 120-2020 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中核医学诊断、治疗、研究和放射性药物制备中有关人员以及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核医学诊断、治疗、研究和放射性药物制备中使用放射性物质时的防护。非医疗机构的相关实践活动参照本标准执行。

GBZ 101-2020 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放射性甲状腺炎、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癌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甲状腺疾病的诊断。

GBZ 106-2020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外照射和体表放射性核素沾染所致急性、慢性皮肤损伤和放射性皮肤癌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电离辐射照射所致放射工作人员皮肤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GBZ 130-2020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诊断的防护要求,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防护安全操作要求及其相关防护检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和核医学中的X射线成像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GBZ 169-2020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程序、要求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病诊断机构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GBZ 118-2020 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中子发生器进行油气田测井的放射防护要求和检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中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中子发生器进行油气田测井实践的放射防护与检测。

GBZ 128-2019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的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

GBZ 139-2019 稀土生产场所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生产场所放射防护原则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稀土矿山开采、选矿和冶炼等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

GBZ 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卫生要求、检测评价及控制原则。本部分适用于工业企业卫生设计以及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的管理、控制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

GBZ 324-2019 职业性莱姆病的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莱姆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莱姆病的诊断和处理。

GBZ 77-2019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所致的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和处理。

GBZ 57-2019 职业性哮喘的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哮喘的诊断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哮喘的诊断和处理。

GBZ 41-2019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暑的诊断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中暑的诊断和处理。

GBZ 20-2019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和处理。